《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鸡糕是以鸡肉、猪肉、淀粉、鸡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鱼肉、虾肉等辅料,经特色加工工艺制成的非即食食品,是我省淮安及周边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地方特色食品。我省于2018年制定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鸡糕》(DBS 32/015—2018),有效解决了当时淮安市的鸡糕产品长期缺乏统一标准、防腐剂使用不规范、监管缺乏依据等问题,标准的制定发布为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12月31日修订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鸡糕》(DBS 32/015—2025)主要是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变化以及行业的发展对原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使该地方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一致。
术语和定义
本次修订结合产品原料配比、生产工艺等特点,参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表述,对“鸡糕”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完善,将原标准中“猪肥膘肉”修订为“猪肉”。
感官要求
本次标准修订将感官要求项目整合修订为“色泽、滋味气味、状态”三项,并根据鸡糕产品特点对相应技术要求进行细化完善。此外,考虑鸡糕产品为非即食食品,标准对滋味的检验方法进一步细化,要求“按标签上标明的食用方法处理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理化指标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5)中蛋白质含量检测结果有效位数保留要求,本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蛋白质指标的修约间隔,由原标准中的“6g/100g”修订为“6.0g/100g”。
微生物限量
为了更好地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衔接,本次标准修订对微生物限量作出调整,明确预包装产品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肉灌肠类的规定;散装产品致病菌限量参照GB 31607中部分热处理散装即食食品的要求设定。
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
本次修订保持了原标准对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定,未作调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鸡糕》(DBS 32/015—2025)已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实施。
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需要可以在标准公布后的过渡期内提前实施标准,但是应当公开提前实施情况。
来源:江苏卫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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