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专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新闻发言人朱岷出席会议,介绍了“十四五”以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与成效。
2026-01-04
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省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社会团体组织工作系列文件要求,江苏省卫生监督协会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京召开常务理事工作会议。
2025-12-2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协会党建工作的要求,以及协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12月18日,协会党支部全体党员赴会员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的监督体系建设科党支部开展最佳党日活动。
2025-12-19
受国家疾控局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牵头承担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非现场执法规范》项目起草工作,省卫生监督协会作为起草单位之一承担相关工作。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在徐州市召开了项目启动会,协会王金敖会长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了启动会活动。
2025-12-16
为加强长江流域区域省级卫生监督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地开展卫生监督协会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学术水平和技能,江苏省卫生监督协会于2025年12月4日在南京牵头组织召开长江流域省级卫生监督协会联席工作会议。
2025-12-08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放射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国家疾控局综合监督二司于2025年11月在苏州市举办了放射卫生监督骨干培训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省市分别选派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我协会会长王金敖受邀参加了此次学术培训活动并授课,授课内容为:放射卫生监督法律法规标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5-11-21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1月13日(周四)15:00,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深化医改经验做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谭颖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5-11-14
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技能竞赛中,江苏省代表队凭借过硬的专业实力和出色的团队协作,勇夺团体一等奖!同时,参赛队员包揽多项个人奖项,充分展现了江苏卫生监督的风采!
2025-11-12
10月22—23日,2025年全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在天津举办。本次竞赛由国家疾控局主办,共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三个赛项,全国32支队伍共96名选手参加了竞赛。
2025-10-29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征集卫生监督领域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的函》,为选送一批我省技术先进、成效显著、流程规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江苏省卫生健康监督指导中心于10月17日在南京召开评选研讨会,本协会会长王金敖参加了此次评选研讨会。
2025-10-20
为深入了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状以及信息化技术在监督执法中的应用成效,9月16日至19日,国家疾控局综合监督二司二级巡视员霍小军带领调研组一行赴江苏开展专题调研。江苏省疾控局副局长吴伟、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处长周群霞、本协会会长王金敖作为调研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专题调研活动。
2025-09-26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于9月23日(周二)10时,围绕“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主持工作)龚向光,国家疾控局规划财务与法规司司长李正懋,国家疾控局监测预警司司长焦振泉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预科院)副主任(副院长)李群,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修订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5-09-24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及GBZ/T 181-2024《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标准》等,进一步提高全省医疗机构省管委托下放放射诊疗许可项目的管理水平,保证放射诊疗安全,省卫生监督协会于2025年9月10日—9月11日在南京举办了放射诊疗新标准新技术培训班。
2025-09-12
2025-09-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江苏省卫生监督协会整体功能,适应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有关规定,近期协会制定了《江苏省卫生监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申报。并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标委发〔2024〕34号)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提交自评信息和相应佐证材料。
2025-08-27